二、提高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水平要处理好几个关系
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的根本,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用科学发展观所体现的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来谋划、部署和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各项工作。我们党确立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扎实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拓展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工作领域,走出了一条中国特色反腐倡廉道路,这是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的。当前,进一步提高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水平,就要从理论和实践的结合上,深入分析和研究反腐倡廉建设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深刻认识和正确把握反腐倡廉建设规律,特别是要正确把握影响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发展的重大关系。
正确把握反腐倡廉建设与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的关系。长期以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自觉把反腐倡廉工作放到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中去谋划,加强对中央澳门黄金城:推动经济社会发展重大决策部署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为科学发展提供了有力保证。实践证明,反腐倡廉建设只有放在党和国家工作全局中来把握,才能实现与经济社会发展的良性互动。我们要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中心意识和服务意识,自觉把反腐倡廉建设融入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建设和党的建设之中,找准切入点和突破口,更好地服从和服务大局,为经济社会科学发展营造良好环境和氛围。
正确把握惩治和预防的关系。惩治和预防是反腐倡廉建设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的两个方面。大量事实表明,重查不重防,势必导致案件查不胜查、查而复生;重防不重查,也会造成防而不治、防不胜防。只有坚决惩治腐败才能为有效预防腐败创造条件,只有有效预防腐败才能巩固惩治成果。我们既要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惩治于已然,更要加大预防腐败工作力度、防患于未然,切实做到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统筹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增强反腐倡廉建设的整体性和协调性。
正确把握继承和创新的关系。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发展,既要坚持已被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思路、措施和办法;又要认真总结新的经验,用建设性的思路、举措、方法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创新发展。要及时发现反腐倡廉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善于把实践经验加以提炼,上升为理论,再通过理论创新来促进实践创新。要注意了解掌握改革发展稳定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进而创新工作思路,制定政策措施,完善工作机制,使各项工作得以稳步推进。要认真总结基层的创新成果和经验,及时加以宣传推广,不断开创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发展的新局面。
正确把握当前工作和长远任务的关系。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发展,一方面,要立足当前,严肃查处一批违纪违法案件,认真解决一批涉及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突出问题,坚决纠正一批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研究制定一批反腐败和廉政建设法规制度,扎实推进一批改革措施,努力遏制消极腐败现象易发多发的势头;另一方面,要着眼长远,坚持战略上长远规划,战术上分步实施,认真研究和着力解决反腐倡廉建设面临的深层次矛盾,积极推进改革和制度创新,着力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尤其要重点抓好《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的贯彻落实,不断把反腐倡廉建设引向深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