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学术腐败,实质就是利用自己手中的学术权力所进行的一种不当谋利活动。产生学术腐败的原因是多方面的。首先,一些学者把自己也当作了“经济人”,因而具有谋利的倾向。其次,学术研究的权威化导致了学术权力的集中化,这为学术腐败提供了条件。再次,学术体制的行政化导致了学术评价的外行化,也导致了学术研究目的行政化,人们进行学术研究不是为了取得学术成果,而是为了行政职位升迁,在这种情况下,学术腐败就有了一种外在动力。第四,学术市场的信息不对称也是加重学术腐败的一个重要因素。
有效治理学术腐败,有不同的措施和对策,但笔者认为,结合中国国情,用“公开化”手段制约学术腐败应是最有效的。所谓“公开化”就是阳光化,正如党的十七大报告所指出的: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制约学术腐败,就要将有关方面的信息和情况尽可能公开。公开是产生公正的基础,通过“公开化”,可以发挥各方面的监督作用,对搞学术腐败的人形成舆论压力,必然对其产生约束作用。
在措施中,如何体现“公开化”,应具体情况具体对待。在评职称或其他学术评选活动中,应当从头至尾将有关信息都公开和透明。既要公开申报者的相关信息,也要公开评委的相关情况。笔者建议,评委在投票时,不要用匿名投票的形式,而是用公开投票的形式,并且应当将各个评委的投票情况通过网络或其他媒体公布于众。这种手段对投票人也是一种约束,有利于投票结果的公正。评选专家既要享受权利,也要承担责任。但现在的情况是,一些评选专家只享受权利,却没有责任。如集体匿名投票,就为责任回避提供了方便,表面上看是公正,实质并非如此。当然,这种投票公开可能短期内不利于投票人的个人权益保护,但从长期和整体看,对规范学术是有好处的,并且时间一久,就如电视上的公开打分一样,大家对这种做法也就习惯了。所以,学术评选也应借鉴电视上的“公开化”手段,全程透明。只要全部透明,就没有作弊的可能了。但若有些环节透明,而有些环节不透明,这些不透明的环节就会成为腐败的高发点,就容易为暗箱操作留下空间。再如研究生毕业论文抄袭的问题,笔者建议应当将所有研究生的论文(除了一些涉及保密的)在网络上都公开,同时,也应将指导老师的意见等有关情况和信息在网络上公开。这无形对研究生和指导老师都会有所约束。越公开,对当事人的压力就越大,监督的效果就越好。
当然,在学术评选等活动中,能否真正将有关过程和信息“公开化”和透明化,也是一个有关各方利益博弈的过程。因为任何一项措施的实行,总会涉及一些人的利益,规则本身就是利益博弈的一种均衡。所以,治理学术腐败,最终是与理性精神和诚信精神密切相关的。有了理性精神,就能保证规则制定的有效性;而有了诚信精神,就能保证规则执行的有效性。治理学术腐败,深层次与国民性的改造也是密切相关的。没有理性和诚信,就只有短期利益和个人利益,就没有国家利益,最终也就没有了个人的长远利益。(作者:中共甘肃省委党校教授)
- 2010-03-24提高城乡统筹发展的科学性
- 2010-03-24全国妇女儿童工作协调机构联席会议召开
- 2010-03-242010年两会宣传报道研讨会在京召开
- 2010-03-23《政府工作报告》五种少数民族文字单行本出版
- 2010-03-23教育观念关乎培养什么样的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