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参考报:这样复杂,那么,地方政府财政在土地和房产方面有哪些利益呢?土地几十年出让的体制有什么问题,与房价有什么关系?
周天勇:政府卖地是有利益驱动的。目前,财政正规渠道中央拿走太多,地方收入主要是卖地和收费罚款,2007年的财政,许多地方政府的收费罚款的部分占到30%多,地方政府卖地加上土地几项税的收入占整个总收入的40.7%,房屋成本中政府税费在40%-50%。地方政府搞建设要花钱,养人要花钱,搞公共服务要花钱。因此,它需要有来更多钱的道。卖地收益最大化,必定成为其政策和行为的取向。
我们买房时价格较高的一个重要成因,是将几十年的土地出让金,一年收上来,摊入房价,支出方面也是一年花掉。其实,仔细想一下,这是一种吃子孙饭的不可持续的财政体制。一个城市,规划面积为30平方公里,王书记一任5年卖掉15平方公里,李书记一任5年卖掉15平方公里,出让期为70年,后60年就无地可卖了,也就是说前两任书记、市长把后12任书记、市长的地全部卖光了。
应当鼓励在大村庄、小集镇、小城镇搞多层的小产权房
经济参考报:小产权房是社会关注的一个焦点问题,您曾经说过,小产权房是合法的,大产权房是违法的,您能解释一下吗?
周天勇:从我们的宪法大法来看,规定只有公益性建设项目,才能强制征用集体土地;反之,也就是说,住宅、企业等等,是非公益性项目,是不能征用集体土地的。从这个意义上讲,目前实施的土地法,违背大法。而集体土地,只要符合规划,直接进入住宅等建设市场,不违背宪法的规定。我说的小产权房合法,大产权房违法,是从这个意义上讲的。
现在的几难问题是,如果鼓励城镇居民到农村大量地购买容积率较低的院落等,确也存在日后土地复垦、转为建设用地时,补偿成本提高的问题。但如果不让农村居民卖出其宅基地,如果他在城镇中有房了,或者在城镇中工作,他的宅基地又不能变现,不能形成对城镇住宅的全部或者部分购买能力,导致两栖居住,土地资源的浪费更大。
因此,我认为,可能要限制一些基本农田区域中的宅基地被城镇居民购买,以防止复垦时,成本太高。对于基本农田中的宅地,如果农民在城镇中有房了,或者想购买房,政府财政应当有一笔国土整理的基金,予以收购,复垦为耕地。而政策上应当允许符合规划的集体建设用地,不再经过征用,直接进入土地建设市场,在一些人口集中的大村子、小集镇、小城镇、城市郊区,允许建设多层的所谓的小产权房,以利于村庄的整理,腾出更多的土地来。
- 2009-12-03周天勇:房价收入比严重恶化 现行土地住房制须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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