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长期的学习与研究法律的过程中,深感“求实、创新、严谨、宽容”的治学理念非常重要。对治学而言,这四个方面是相互联系、缺一不可的。
求实是治学的根基。治学之本,在于学以致用。古人说,“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学术研究不能只关注一些玄而又玄的东西,甚至 “无的放矢”、“无病呻吟”,而应密切关注我国理论与实践所需要探究和回答的问题。另外,学者的时间和精力也是有限的,应将其投入到探究和回答时代提出的重大问题中去。只有联系实际的理论,符合时代需要的理论,才是真正有用的理论。
创新是治学的追求。学术的生命在于创新。没有创新,科学便难有进步。一篇文章、一份研究报告、一本书,总得在某一方面较之前人的研究有所进步。在学术上要想有所突破、有所创新,一是要勤于思考,二是要有创新勇气。人们常说,做学问要“多读、多看、多想、多写”。这其中,多想是最重要的,也是最难养成习惯的。勤于思考、习惯思考,才能比别人早一步发现问题、解决问题,进而取得理论突破。因此,有人形象地说,当一个人思考问题到了着迷的地步,离成功也就不远了。另外,要想创新,还得有创新勇气。每个人对事物的理解可能有所不同,但一旦确信了一个真理,那就必须在科学、自信的基础上敢于坚持下去,不说假话,不哗众取宠。
严谨是治学的品格。严谨,首先要求工作态度必须认真负责,其次要求思维方法必须科学缜密。科学研究来不得半点虚假,浮躁和马虎是其大忌。要深知“文章千古事”,“宁可少些,但要好些”,力争大小文章都经过反复斟酌、推敲。鲁迅写文章经常要修改多遍,把那些可要可不要的字句都删去。科研工作者应该具有这种认真的精神。如果说科学研究像过河,那么,研究方法就是过河的船与桥。马克思主义哲学的认识论与方法论,便是最好的船与桥。
宽容是治学的美德。做人需要宽容,治学更需要宽容。由于对问题的认识不同,学者们的学术观点也会有所差别。我们不仅要有敢于坚持真理的勇气,有能够坚持真理的严谨态度和方法,还要有相互尊重的宽容精神。人非圣贤,每个人的感知能力都是有限的。只有在相互尊重的基础上,各持严谨的态度和敢于为真理奋战的勇气进行学术讨论,才能促进学术研究的深入。害怕别人批评,只能说明自己缺少底气和雅量,而这样的学者是难有更大作为的。对于学者是这样,对于整个学术界也同样如此,因为有比较才有鉴别、有比较才有发展。
- 2009-03-23治学术腐败需制度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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