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泽东思想作为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第一个伟大成果,无疑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建立和发展的宝贵思想财富。按劳分配思想是毛泽东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认真发掘其思想内涵,科学总结其实践经验、是非得失,对于坚持以人为本,正确处理新时期人民内部矛盾,构建科学合理的社会主义分配制度,有着极为重要的理论价值与现实意义。
一、“各尽所能按劳取酬”的分配原则
反对平均主义,实行按劳分配是毛泽东的一贯思想。早在土地革命战争时期,毛泽东在《澳门黄金城:纠正党内的错误思想》一文中就提出了反对绝对平均主义的问题。他说:“绝对平均主义的来源,和政治上的极端民主化一样,是手工业和小农经济的产物,不过一则见之于政治生活方面,一则见之于物质生活方面罢了。纠正的方法:应指出绝对平均主义不但在资本主义没有消灭的时期,只是农民小资产者的一种幻想;就是在社会主义时期,物质的分配也要按照‘各尽所能按劳取酬’的原则和工作的需要,决无所谓绝对的平均。”[1]在社会主义建设时期,毛泽东又指出:“……我们也必须首先检查和纠正自己的两种倾向,即平均主义倾向和过分集中倾向。所谓平均主义倾向,即是否认各个生产队和各个个人的收入应当有所差别。而否认这种差别,就是否认按劳分配、多劳多得的社会主义原则。”[2]11
毛泽东认为,各尽所能、按劳分配是社会主义的分配原则,在整个社会主义时期都应实行这个原则,反对平均主义。1956年,生产资料私有制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以后,中国进入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的新阶段。在社会主义建设的高潮中,出现了某些严重的问题,其中之一是,农村经济工作中刮起一股以“一平二调”为主要内容的“共产风”及其所表现出来的严重的平均主义倾向。对此,毛泽东予以严厉的批评。他指出:
第一,刮“共产风”,搞平均主义不符合商品价值法则。他认为,人民公社范围内的社与队、社与社、队与队、社与国家都是买卖关系。买卖关系缩小是不对的,要利用价值法则进行商品交换。因为,“在现阶段,利用商品生产、商品交换、货币制度、价值规律等形式,有利于促进社会主义生产、有利于向社会主义的全面的全民所有制过渡……有利于为将来向共产主义过渡逐步地准备条件”[3]566。他不仅要求全党一定要从思想上认识到这一问题的严重性,1960年11月28日,他还下达一份指示,明确指出:“永远不许一平二调”[2]222。
第二,搞平均主义侵占了农民正当的物质利益。毛泽东认为,“共产风”毫无代价地“平调农民的劳动果实,比地主、资本家剥削还厉害,资本家还要花点代价,只是不等价,平调却什么都不给”[2]227。他特别要求全党同志务必在思想上明确:“无偿占有别人劳动的情况,是我们所不许可的。”[2]12剥夺农民的思想不是建设社会主义,而是破坏社会主义。在农民正当物质利益的分配中,一定要坚持等价交换,只讲剥夺地主,不能剥夺农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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