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党成立88年来特别是执政60年来,始终高度重视和大力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断增强拒腐防变能力,走出了一条中国特色反腐倡廉道路,保持和发展了党的先进性。但是,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我国正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土壤和条件在短期内还难以消除,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面临的形势依然严峻、任务依然艰巨。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决定》提出:“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加大教育、监督、改革、制度创新力度,更有效地预防腐败,不断取得反腐败斗争新成效。”这对于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切实提高反腐倡廉建设成效,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教育是有效预防腐败的基本前提。对于反腐倡廉建设来说,既要进行面向全党全社会的全方位廉政教育,更要进行面向领导干部的廉洁从政教育和廉洁自律教育。应把廉政教育列入领导干部教育培训规划,改进教育方式,提高教育实效,使各级领导干部增强廉洁自律意识,自觉做到“不想”腐败。在加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教育的同时,还要认真解决涉及领导干部违反廉洁从政各项规定的突出问题,依纪依法查处和整治领导干部利用职务便利为本人或特定关系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等问题。
查办案件是有效预防腐败的重要手段。对腐败现象进行严厉惩处,才能增强反腐败斗争的震慑力,使想腐败者“不敢”腐败。对领导干部中发生的腐败行为,必须依纪依法严肃查处,坚决改变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现象,决不让任何腐败分子逃脱党纪国法的惩处。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切实加大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力度,坚决查处一批大案要案:严肃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滥用职权、贪污贿赂、腐化堕落、失职渎职案件,严肃查办商业贿赂案件和严重侵害群众利益案件,严肃查办群体性事件和重大责任事故背后的腐败案件,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
监督是有效预防腐败的关键环节。工人阶级政党是由工人阶级先进分子为解放全人类而自愿组织起来的政治组织,它本身并没有权力。但在取得政权、成为执政党以后,工人阶级政党就拥有了人民所赋予的领导国家政权的广泛权力。在执政条件下,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推进权力运行程序化和公开透明,是防止权力滥用的必要条件。为此,要实行科学民主决策,防止决策过程中发生腐败;全面深化政务公开,促进勤政廉政和提高行政效能;建立健全行政问责制度,进一步加强行政监督。坚持党内监督与党外监督、专门机关监督与群众监督相结合,发挥好舆论监督作用,增强监督合力。
制度创新是有效预防腐败的有力保障。把反腐倡廉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就必须加大制度创新的力度。应进一步明确政府职能定位,完善财政管理体制、金融监管机制、公共资源配置竞争机制和国有企业权力运行制衡机制、薪酬激励和约束机制等。在党政部门,应加强廉政文化建设机制、纪检监察管理体制、党风廉政巡视制度、领导干部财产申报制度、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等创新。
总之,要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深化改革、创新体制,拓展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工作领域,努力形成拒腐防变教育长效机制、反腐倡廉制度体系、权力运行监控机制,切实提高反腐倡廉建设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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