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我在查阅中国古代变法文献资料的过程中,产生了这样一个观点:古代变法之所以多以失败收场,不仅没有解决社会上已有的深层次问题,还积累了新的矛盾,其重要原因之一是与不成功的“吏治”有很大的关系。
例如,北宋后期的王安石变法,是历史上较有影响的事件。北宋后期,社会积累了许多矛盾,官民关系紧张,国势衰颓不堪,非变法不足以进步,正是在这种情况下,王安石被推上了变法的舞台,并从均输、青苗、保甲、免疫、市易、保马、方田、农田水利等多方面进行了大规模的变法。可这场变法还是失败了,究其原因,还是王安石在变法中所依靠的官吏的贪赃不法所致,从而败坏了变法的名声,给保守派以可乘之机。如作为变法集团的骨干之一的吕惠卿,为求名利,投王安石所好,“每见王安石,论经义,意多合,遂定交”,可王安石第一次“罢相”之后,吕惠卿见变法不利于己,马上反戈一击,对王安石“极力排之”,必欲去之而后快。这个吕惠卿不仅在政治上首鼠两端,还十分“贪冒”,为母丁忧,贪钱“万五千”,并在家乡(福建泉州)霸占良田“千顷”,被时人评为“有卢杞之奸邪,诡变多端,敢行非度”。不仅吕惠卿如此,同为变法重臣的章惇、曾布等人也是贪得无厌的“涂污公卿”、“敢行非度”的人。对于这些人,《宋史》把他们列入“奸臣传”。上有所好,下必效之,正因为这些大大小小的官员把整个变法事业弄得乌烟瘴气,王安石只好去相,隐退江宁,第一期变法失败。王安石晚年深知自己的变法为吕惠卿等人所误,时常在自己的桌子上书写“福建仔”仨字以泄恨。
宋哲宗上台后,觉得王安石变法还是有成绩的,不能全盘否定,于是又启用了一批王安石变法集团中的旧吏如蔡卞、林希、周秩、曾布等人。可这批人重新掌权后,不以变法为务,除“贪敛财物”外,就是对神宗元祐年间反对变法的人士(史称“元祐党人”)进行疯狂报复,“协谋朋奸,报复仇怨,小大之臣,无一得免,死者祸及其孥”,连司马光、吕公著这些已死的朝中硕儒元老也被“掘墓抛尸”,极其悲惨。一场伟大的变法事业演变成了官吏之间的财富、权力之争,经此一折腾,北宋王朝气数全尽。
像上述这样的历史事例,史不绝书,而且社会越是处于变法阶段,“吏治”问题就更加突出,这些需要在变法中解决的吏治问题从没有认真解决过。可以这样说,是“吏治无功”,使历史上多次变法功亏一篑;“吏治无法”,使中国在两千多年的封建社会中一再陷入“官逼民反”的周期性社会动荡。
历史的经验值得注意。我们今天的改革开放尽管与封建王朝的变法有根本不同,但从以和平的方式解决生产力与生产关系中深层次问题,使社会能和平、有序地向前发展这方面来看,古代的变法与今天的改革有一致之处。古代变法中存在的“吏治”问题,今天仍然一定意义上存在着,如借改革之名中饱私囊,借改制之名侵占国有资产,官商勾结等,因此,对官员的治理问题非常重要。明朝改革家张居正曾言:“吏不治则民慢,吏贪则民苦,要治天下,当从吏始,不严,何以治之?”纵观古今中外历史,真正的改革本身也是一场革命,既是革命,就必须要有革命的领导者。在当代中国,承担这种社会变革重担、具有引领功能、体现社会权威的是政府及各级官员,他们的行为正确与否,道德水准高低与否,榜样作用大小与否,为政清廉与否,都与改革能否顺利进行,关系极大。
(作者为广西大学文学院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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