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在继承和发展毛泽东澳门黄金城:社会主义发展阶段的有益思想,又纠正了毛泽东“大过渡”错误认识的基础上,从我国现实的国情出发,党的十三大明确作出我国仍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科学判断。
十三大明确指出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包括两次含义:第一,我国社会已经是社会主义社会。我们必须坚持而不能离开社会主义。第二,我国的社会主义社会还处在初级阶段。我们必须从这个实际出发,而不能超越这个阶段。前一层含义阐明的是初级阶段的社会性质,后一层含义阐明了我国现实中社会主义社会的发展程度。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两层基本含义既相对区别,又紧密联系,构成了一个具有特定内涵的新概念。这里所说的初级阶段,不是泛指任何国家进入社会主义都会经历的起始阶段,而是特指我国在生产力发展水平不高、商品经济不发达条件下建设社会主义必须要经历的特定的历史阶段。江泽民指出,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是整个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很长历史过程中的初始阶段,表明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与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历史进程的内在联系。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是根据马克思主义普遍真理同中国实际相结合原则,并在深刻总结历史经验教训的基础上,对我国社会主义建设所处的历史阶段的科学认识,是党对社会主义和中国国情认识上的一次飞跃。会议据此制定的党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成为我国在相当长历史时期内社会主义建设的总纲领,为进一步丰富和发展马克思主义的社会主义发展阶段理论做出了重大贡献,是实现马克思主义与中国实际第二次结合的历史性飞跃的理论基石和总纲。
中国共产党第十四次全国代表大会
1992年10月召开的党的十四次全国代表大会对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大贡献,就是在我国发展的关键时刻,在世界风云变幻的复杂形势下,我们党的第三代中央领导集体第一次在党的全国代表大会上正式对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作了新的概括、系统阐述和科学评价,对党在实践过程中形成的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基本路线和一系列战略决策作了郑重的历史结论,从而把这个理论比较完整地提到全党和全国人民面前,并且经过党的全国代表大会,郑重地确定为长期指导我们思想和工作的理论基础。
十四大在总结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十四年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实践的基础上,从9个方面比较全面、系统地概括了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主要内容,高度评价了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历史地位,阐明了这一理论与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的关系。指出: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第一次比较系统地初步回答了中国这样的经济文化比较落后的国家如何建设社会主义、如何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的一系列基本问题,用新的思想、观点,继承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5]这一理论“是马克思列宁主义基本原理与当代中国实际和时代特征相结合的产物,是毛泽东思想的继承和发展”,[6]“是当代中国的马克思主义,是指引我们实现新的历史任务的强大思想武器”。[7]
- 2007-10-24市委办:把握新思想新理论新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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