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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者称钓鱼岛是中国领土铁证如山 不容日美摆布

www.fjnet.cn?2012-07-23 12:28? ?来源:《瞭望》新闻周刊 我来说两句

1561年赴琉球的明朝册封使郭汝霖在《琉球奉使录》中记载:“闰五月初一日,过钓鱼屿。初三日,至赤屿焉。赤屿者,界琉球地方山也。再一日之风,即可望姑米山(久米岛)矣。……初六日午刻得风乃行,见土纳己山。土纳己山,琉球之案山。”文中的“案山”在古代汉语中即“界山”之意。土纳己山,即琉球的“渡名喜岛”.这段话更清楚地证实,当时中国已将钓鱼岛列岛中最靠近琉球的赤尾屿作为与琉球分界的标志,而“渡名喜岛”与久米岛一样被视为琉球界上岛屿之一。

1708年琉球大学者程顺则在《指南广义》一书中也清楚地记载了钓鱼台、黄尾屿、赤尾屿,并称姑米山(久米岛)为“琉球西南方界上镇山”,等于承认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属于中国。清朝册封使徐葆光在《中山传信录》中对此加以引述和肯定(见古籍影印件二)。

这里必须指出,既然中琉双方早在明清就已确认钓鱼岛的附属岛屿赤尾屿是与琉球划界的中方岛屿,无论从历史或法理上看,钓鱼岛列岛虽然是无人岛,但早已不是日本所谓的“无主地”.因为“无主地”不可能作为一国海上边界的标志。

今年7月17日,日本《产经新闻》如获至宝地刊载了日本学者发现明代册封使郭汝霖在《石泉山房文集》中一段上奏文(见古籍影印件三),宣称这是第一次发现了中国明朝承认钓鱼岛是日本的证据。该学者就这份文献加以曲解称:“赤屿是琉球人命名的边境,明朝皇帝的使团对此正式承认。”

然而,如前所述,琉球国认定的36岛中从未包括赤尾屿,而古米山(久米岛)、土纳己山(渡名喜岛)才是琉球人命名的琉球边界,赤尾屿是与琉球分界的中方岛屿。对此,明朝册封使郭汝霖已有明确记载。

郭汝霖在《石泉山房文集》中记载的内容是,他于嘉靖三十七年(1558年)四月初二奉命册封琉球,因福建连年遭到倭寇侵扰,故被迫滞留到嘉靖四十年(1561年)五月才出航。书中“闰五月初三涉琉球境界地名赤屿”这句话,与郭汝霖的《琉球奉使录》中记载的史实完全吻合。

古代汉语没有标点,其原意是“闰五月初三,涉琉球境界地,赤屿,……”文中的“涉”字,是将要涉水前往之意。“涉琉球境界地,名赤屿”一语的确切含义是,册封船到达即将涉水前往琉球的中国边界海岛--名为赤屿(即赤尾屿)。日本人按日语语法习惯简单地理解古汉语,或刻意无视这句话中的“涉”字,就会把它曲解为“琉球境界地名赤屿”,结果必然自我误导,大谬不然。

澳门黄金城:中国与琉球的交界究竟在哪里,清册封使汪楫1683年所著《使琉球杂录》中专门做了记载,即册封船过赤尾屿后“过郊”时所渡过的“黑水沟”(琉球海沟)就是中琉海上边界。文中称所谓“郊”,指“中外之界”,即中国与琉球王国的海上边界(见古籍影印件四)。

另外,中国明清两代的地图在中国的版图和海防图中明确标出了钓鱼岛列岛。例如,1863年《皇朝中外壹统舆图》中“大清壹统舆图”便标出钓鱼岛列岛(见古籍影印件五)。

早在明代,为抵御倭寇,钓鱼岛列岛便被列入中国的海上防区。明朝嘉靖四十年(1561年),明朝抗倭名将胡宗宪与郑若曾编纂的《筹海图编》一书中的“沿海山沙图”、《郑开阳杂著》中郑若曾所绘《万里海防图》等,都将“钓鱼屿”、“黄尾山(黄尾屿)”和“赤屿(赤尾屿)”纳入其中,视为抵御倭寇骚扰浙闽的海上前沿(见古籍影印件六)。

中国明清两代水师(海军)就在钓鱼岛海域巡航、泊船,实行有效管辖。据清朝监察御史黄叔巡视台湾后于1722年撰写的《台海使槎录》卷二“武备”记载:“大洋北有山,名钓鱼台,可泊大船十余,崇爻之薛坡兰可进舢板。”文中“崇爻”是形容高耸交错,“薛坡兰”指钓鱼岛附属岛屿南小岛和北小岛等。这证明,清朝政府巡视大员在1722年之前就实地考察过钓鱼岛列岛,并曾建港泊船。

不仅如此,该书还详细地记载了中国清朝水师营在钓鱼岛海域巡航的情况(见古籍影印件七),是中国有效统治的有力证据。例如,其中称,巡哨船因岛屿“沿海暗沙险礁”而难以驾驶,只能等涨潮水平时才能进港,否则会搁浅或遇到风暴而无处泊船。改乘几艘轻盈平底的舢板随波漂浮也比较容易巡防,还可随处停泊。当时从事商旅贸易的这种平底船曾在海上来往如织。康熙壬寅五月,清政府水师营曾雇用这种船出海巡逻,遭遇暴风,桅杆折断而飘至浙江黄巌,人船都保住了。

  • 责任编辑:蓝晓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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